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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,生長在鄉下,村子裏家家戶戶都以農為生,我家也不例外.
我媽媽一共生了八個小孩,六男二女.
因為農家生活清苦,食指浩繁,生活清苦,媽拗不過長輩的主張。二位姐姐一出生就送給別人做童養媳.男孩排行第四的哥哥,在五、六歲的時候,被未育有孩子的鄒家抱去延續香火.媽媽為了這些事,念念不忘一輩子.
我們家除了擁有祖先留下的一棟土磚建的老房子之外,就只有四分水田,及一甲多的山園,田種水稻,山園種些茶葉、橘子、花生等雜作。
孩子們漸漸長大以後,念書要錢,開創事業要錢,結婚要錢。老爸顧及我們的前途,不惜把祖產相繼出賣,轉換成有用的資金,培育我們的經濟基礎。那時,很多長輦都笑他傻,說他是"了尾仔"。
等我們兄弟各個奠定了經濟基礎後,每個都成家立業,事業有成後。老爸也在六十歲開始著實享了十幾二十年的清福。可見老爸是聰明的,他並不傻。
可惜老媽就沒有那個福氣,她在我們兄弟正在打拼事業的時候,就灑手西歸,沒有享受過一天的清閒生活。實在讓我們做兒女的痛心不捨。
為了緬懷爸媽的思澤,到現在我們兄弟姐妹,不管老的老,病的病,去的去了。我們還是每年大年初一,固定相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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